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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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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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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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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6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请问下,5月份参加了财政部《会计法》问卷调查,说可以抵2016年12学分,之前买了学习卡,还没开始学习,那现在是不是只要学习12课时?还有那个问卷调查需不需要自己提供资料什么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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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向扬州市局汇报,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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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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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StartFragment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考试共24课时,其中必修课12课时,选修课8课时,集中考试4课时。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会计人员完成问卷调查,可折算为2016年度会计继续教育12个学分。因此,会计人员在购买学习卡后,只需完成12课时即可。完成后,会计证所属地财政部门将进行备案登记,2016年继续教育即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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