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仪征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变更公告如下: 因国省道路网编号调整,原244省道现变更为345国道,原333省道现变更为125省道,相关道路固定雷达测速设备点位变更如下(原固定地址不变): 一、345国道 (一)、原244省道10公里+800米变更为345国道359公里+50米(东西双向测速 ); (二)、原244省道3公里+800米变更为345国道366公里+100米(东西双向测速)。 二、125省道 (一)由南向北方向 1、原333省道198公里+750米变更为125省道8公里+50米; 2、原333省道183公里+900米变更为125省道22公里+750米; 3、原333省道171公里变更为125省道35公里+600米。 (二)由北向南方向 1、原333省道174公里+450米变更为125省道32公里+150米; 2、原333省道186公里+750米变更为125省道19公里+950米; 3、原333省道197公里+250米变更为125省道9公里+550米。 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仪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