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党组织和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航行动”的意见》。 《关于实施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航行动”的意见》以省、市关于劳模工作室“双创双提升”工作要求和扬州市劳模创新工作室“五大行动”为基础,充分结合我市实际,整体分为阵地建设、旗帜领航、匠心领航、创新领航4项内容,在发挥劳模示范作用、提升政治素养、传承工匠精神、推动创新发展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关于实施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航行动”的意见》提出,力争年底前在我市工业制造、科技产业、传统产业及医疗教育、公用事业、窗口行业、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创成20家劳模创新工作室,并普遍建立行业性示范劳模党支部(党小组),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升劳模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攻关本领,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精神传承作用,示范带动全体职工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每年牵头培训职工600人次以上,完成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创新成果等40项以上。今年底,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将根据实施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成果发布暨劳模支部党建工作交流会,命名一批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党支部、示范劳模党员先锋岗和示范劳模创新工作室。 据了解,此次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航行动”贯穿全年,将与“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紧密结合,分3个阶段统筹推进,逐步释放出劳模工作室党支部(党小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新驱动作用,不断增强产业工人先进性,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创业创新的时代洪流,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聂福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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