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竞租的单位或个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无被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处罚记录。
2.承租人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3.承租人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且提供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审核,不得破坏建筑物承重结构。租赁期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4.实行先缴纳租金,后使用房屋,租金每两年递增10%,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承租人承担经营管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费的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员工报酬及福利、安保费用、修缮费用等);承租人承担所有经营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安全保卫责任、人员管理、消防环卫、第三人侵权责任等)。
5.出租方以房屋现状租赁交付,租赁区域内房屋、配套附属以及相关水电等设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租赁期间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竞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在7个自然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足额缴纳、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7.意向承租人可同时报名1个及1个以上标的,单个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
9.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现场一次性报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双方按不低于租金参考价协商签约。
10.意向承租人进入办公区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加竞租会,竞租会仅限报名者本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