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巫晨
仪征由于地处运河入江口,是漕运、盐运重地,中央政府或上级往往会在仪征设置“垂直管理单位”,唐代的扬子院、宋代的江淮发运司、明代的南京工部分司、清代的察院、南掣厅、淮盐总栈,这些机构的级别都高于本地州县。本文讨论的是宋代设置在真州的江淮发运司。
宋代真州是个“地级市”,管辖扬子县、六合县,发运司的级别高于真州,南宋时由于漕运量减少,发运司往往不设发运使、副使,只设发运司判官,而运判往往兼任真州知州。
宋朝是中国漕运史上的高峰时代,宋仁宗时期曾创下了年漕800万石的峰值。世界最早的复式船闸乔惟岳二斗门、陶鉴通江木闸(真州复闸)、张頠石闸都诞生在漕运繁忙的真州运河。著名的真州东园即为发运司所建。主管漕运的江淮发运司衙门就坐落在北宋真州城外的运河北岸。
【东园澄虚阁】
发运司位置
县志卷三(舆地志):“八字桥,有三,取象‘八’字,故名。一在白沙庙前,一在县仓前,一在纸坊桥,宋转运司故地也,皆千户张馨修。”
县志卷三(舆地志):“纸坊桥,在预备仓前。”
县志卷二(建置志):“广实仓,旧名豫备仓,在县治东、纸坊桥北河滨。”
县志《城隍坊巷图》有广实仓,其南跨建在市河上的桥梁,即为纸坊桥。我曾多次在市河沿岸走访,确认清真寺北小桥就是纸坊桥位置,推测今实验中学马路对面的学生电瓶车停车场和老教育局,即为宋代发运司位置。
【道光志城隍图】
发运司职责
县志卷二(建置志):
“发运司,唐广明初,高骈奏改扬子院为使。按,发运有使,始于先天中;改院为使,始此。宋太平兴国八年,初置水陆发运司于京师,置司于真州,官一员,发运之权,比诸路为重矣。”
“宋江淮制置发运司,在子城外东南隅,翼城内。又引旧《志》云:‘太平兴国八年,初置水陆两路发运于京师,名曰江淮制置发运司。凡水陆舟车辇送,悉关报之。淳化三年,于真州置司。建炎以后,始废。’《玉海》云:‘发运一司,其制始于淳化,而备于皇佑。权六路丰凶,而行平籴之法。一员在真州,督江浙等路粮运。’又云:‘三发运之权,江、淮为重,治真州。’”
《宋史》卷一百六十七(职官七):“发运使、副、判官。掌经度山泽财货之源,漕淮、浙、江、湖六路储廪以输中都,而兼制茶盐、泉宝之政,及专举刺官吏之事。熙宁初,辅臣陈升之、王安石领制置三司条例,建言:‘发运使实总六路之出入,宜假以钱货,继其用之不给,使周知六路之有无而移用之。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令预知在京仓库之数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以待上令,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于公上,则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矣。’从之。既又诏六路转运使弗协力者宜改择,且许发运使薛向自辟其属。又令举真、楚、泗守臣及兼提举九路坑冶、市舶之事。元祐中,诏发运使兼制置茶事。至崇宁三年,始别差官提举茶盐。”
解读一下:
发运司唐代就有了,唐玄宗先天年间(先天年号只用一年,713),就设置了发运机构,唐僖宗广明初年(广明年号只用一年,880),淮南节度使高骈奏请将扬子院改为发运司,发运司的首长称为发运使。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在汴京设置水陆发运司,后来在真州设司,设发运使一名。发运司的权利,在各路之上(“路”为宋代行政单位,类似于今天的“省”)。
宋代设置的江淮制置发运司,位于真州子城(即北宋真州城)外,东南隅,南宋东翼城内。
旧《志》记载: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在汴京设置水陆发运司,机构名称即为江淮制置发运司,管理水陆船车物资运输。宋太宗淳化三年(992),于真州置司。南宋建炎以后,废除。
南宋王应麟《玉海》记载:发运司制度,始于宋太宗淳化年间,完备于宋仁宗皇祐年间。发运司管理着六路(省)的粮食调度,实行平籴之法。管理者驻真州,督办江淮两浙等路的粮运。
全国有三个发运司,以江淮发运司最为重要,其办公地点,设在真州。
进一步解读:
全国有哪三个发运司?一是京畿东路发运司,负责开封以东广济河漕运;二是陕府三门白波发运司,负责黄渭陕西前线军粮供应;三是江淮发运司,负责东南六路漕运。
三个发运司,以江淮发运司为最重。宋吕祖谦《历代制度详说》卷四(漕运):“本朝置发漕两处,最重者是江淮,至真州陆路转输之劳。三门白波之类,非大农仰给之所,惟是江淮最重。”江淮发运司在北宋漕运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江淮发运司正式名称为“江淮两浙荆湖六路都大发运司”,习惯上称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司、东南六路发运司、东南诸路发运司、江淮发运司。其管辖范围,初置时为淮南、江南、两浙三路;景德二年(1005)增荆湖南、荆湖北两路,共五路;天禧四年(1020)分江南为江南东路、江南西路,共六路,故称发运使为“江淮等六路发运使”,欧阳修《真州东园记》称发运使为“江淮两浙荆湖发运使”;熙宁五年(1072)划淮南为东、西两路,发运司管辖已达七路,但习惯上仍称“六路”。
何谓“平籴之法”?就是发运司每年以中价收购丰产区的稻米,存入官仓,一方面提高粮价,防止谷贱伤农;另一方面,保证随时有漕粮供应京师。《九朝编年备要》卷二十七记载:“发运司常有六百余万石米、百余万缗之蓄。”
至于发运使官员的职权,《宋史》已讲得比较清楚,归纳起来,有两大职权。
一是行政。有刺举、对移、奏辟官吏之权,有维护治安、逐捕盗贼之责;二是经济。漕运、籴米、兑换、赈灾、修堤、浚河、茶盐、酒矾、坑冶。
茶盐专卖后来专门成立了榷货务,“榷”就是专卖,榷货务是管理食盐和茶叶专卖的机构。县志载,榷货务旧在州仓故址,乾德二年(964)置。榷务在天下者六,真州,其一也。建炎初,于真州印钞,给卖东南茶盐,以提领真州茶盐为名。
发运司与转运司区别
《宋史》卷一百六十七(职官七)除了有发运司职责,也有转运司职责:“都转运使、转运使、副使、判官。掌经度一路财赋,而察其登耗有无,以足上供及郡县之费。岁行所部,检察储积,稽考帐籍,凡吏蠹民瘼,悉条以上达,及专举刺官吏之事。”
发运司和转运司都是中央派出机构,是地方分权体制中主管财谷的部门,但管辖的范围不一样,发运司协调东南六路漕粮发运,转运司负责本路(省)粮食征收。发运使、发运副使的地位在转运使之上,但转运使也是直属中央的,并不属于发运使管辖,这也是宋代诸多分权制衡机制的体现。
发运司官员
担任发运使的官员一般以郎官充任,属中级官员,从四品到六品都有。任期三年,也有时间更长一些的,比如北宋初年刘蟠,任职达15年。南宋时由于战乱,发运使时有时无,任期也不固定,有的时间非常短,宋理宗淳祐七年(1247),吴渊的任职时间甚至只有10天。
历任江淮发运使中不乏有名气者,如二斗门的创建者乔惟岳,淳化五年(994)任发运使;开扬州古河、缭城南接运渠、毁三堰、凿近堰漕路的贾宗,天禧二年(1018)任发运使;主持修建真州东园的施昌言,皇佑元年(1049)任发运使;制定轻重之术、远近相补、称钉定额的庆历名臣许元,皇佑四年(1052)任发运使;大奸臣蔡京,在进入中央代理户部尚书前,于元祐四年(1089)任发运使。
发运司下属有排岸、下卸、拨发、催纲等司,管理数以万计的使臣、梢公、兵士。发运司除了发运使、副使、判官等领导外,还有其他官员。如监转般仓、干司粜籴、督造船场、监支盐仓、提辖纲运、相风旗、掌榷务、提举、干办等,如真州复闸建设者陶鉴,职务为发运司监真州排岸司右侍禁;书法家米芾,职务为发运司管勾文字。
县志卷二十五(职官志)载有“宋时可考者,发运使90人,副使50人,判官88人,提举1人,运属22人,凡251人。”
《嘉庆重修扬州府志》卷三十六(秩官志二)载有发运使73人,副使23人,判官32人;转运使62人,副使40人,判官57人。
赵明明《宋代发运使研究》查阅出发运使110名(含京畿东路水陆发运使2名、三门白波发运使3名)。
上述资料各有优缺点,《嘉庆重修扬州府志》未将乔惟岳载入发运使,只载其任转运使。未记载鲁宗道,他是继任贾宗继续完成运河改道工程的;《宋代发运使研究》未录入贾宗,他是天禧二年(1018)开始实施扬州城南运河改道工程的;《道光重修仪征县志》未将发运司与转运司相区别,且在发运使名单上,还记载了范仲淹。
笔者曾以为最有名气的发运使当为范仲淹。
县志卷十(河渠志)记载:天禧间,范仲淹为江淮发运使,以真州大江,湾折多险,凿长芦西河,以避其患。鲁宗道为发运使,通浚真扬漕河,乃废三堰。徽宗崇宁元年,诏江南开遇明河,自真州宣化镇口,今六合东南河。至泗之淮口。
县志卷二十五(职官志)记载,天禧初年的发运使有薛奎、范仲淹、贾宗、鲁宗道。
县志卷二十六(职官志)还有范仲淹的传,全文如下:
范仲淹,字希文,苏州人。进士。天禧中,任发运使。时,濒江有湾数里,风涛为险。乃开长芦西河以避之,漕者利焉。明道初,江淮旱、蝗。仲淹请遣使循恤,遂命安抚其地,开仓赈贷。条陈救弊十事,其八,则请罢真州长芦寺役,阴以土木为戒。颜《志》云:“其八曰:真州建长芦寺,役兵粮已四万斛;栋宇塑像之资,又三十万缗。施之于民,可以宽重敛;施之于事,可以增厚禄;施之于兵,可以拓旧疆。愿以土木之劳为戒。”
然而笔者在撰写《仪征运河》时,在长芦西河一节,查阅徐松《宋会要辑稿》卷一百一十五(方域十七):“三年六月,淮南制置使张纶请开真州长芦口河道,从之。”
这段记载是张纶开长芦运河,不是范仲淹。时间是天圣三年(1025),不是天禧元年(1017)。
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淮南制置使(兼发运使)张纶,奏请开浚真州长芦口河道(仪征县志称之为长芦西河)。长芦在六合,时六合为真州下辖两县(扬子、六合)之一。这段运河位于六合县大江北岸,沿江而开,与真州运河并不相连,漕船在六合长芦镇附近入河,在仪征青山礁板矶以西重新入江(推测借用了滁河水道),绕过青山后,在真州江口进入运河。开凿长芦西河的目的,是为了避开青山对面黄天荡大江风涛。
县志记载天禧间范仲淹为江淮发运使,查职官志,范仲淹任发运使排在贾宗之前,贾宗天禧二年任,则范仲淹任职必天禧元年。然而,查范仲淹年谱,天禧元年(1017)范仲淹29岁,两年前才中进士,时任集庆军(安徽亳州市)节度推官,笔者认为,这等资历不可能任发运使,县志记载有误。
另外,县志有范仲淹的小传,除天禧间开长芦西河外,还记载了明道初年,范仲淹受命赴江淮赈灾,开仓赈贷,并有《安抚江淮疏》,“条陈救弊十事,其八曰:‘真州建长芦寺,役兵粮已四万斛;栋宇塑像之资,又三十万缗。施之于民,可以宽重敛;施之于事,可以增厚禄;施之于兵,可以拓旧疆。愿以土木之劳为戒。’”
明道二年(1033),范仲淹入京任右司谏,江淮大旱,范仲淹谏曰:“宫掖中半日不食,当何如,今数路艰贪,安可置而下恤?”宋仁宗遂命范仲淹安抚江淮。笔者推测,县志撰者将范仲淹此次江淮安抚及长芦寺请命,与长芦西河的开凿联系起来,以致出现“天禧间,范仲淹为江淮发运使,凿长芦西河”之误。
《宋史》卷二百九十九记载:施昌言担任发运使时,有一次范仲淹来访,施昌言将他请到后堂,看戏子演出,其间施昌言的儿子们与戏子相互调戏,言语轻狂,范仲淹很不高兴,觉得施昌言家教不严。施昌言于庆历年间(1041-1048)担任发运使,范仲淹此时已任参知政事。
范仲淹至少在明道、庆历年间,两次到过真州,但他没有做过江淮发运使。范仲淹的第三子范纯礼,元祐年间(1086-1093)在真州做过发运使,这个信息,《宋史》卷三百一十四有明确记载,可惜县志职官志上没有收录。
施昌言担任发运使期间,与副使许元、运判马遵一起,建成了著名的真州东园,许元将东园绘画带到汴京,请欧阳修写记,欧阳修于皇佑四年(1052)写成《真州东园记》。但东园本身是在施昌言担任发运使期间建成的,查县志职官志,他于庆历年间(1041-1048)担任此职,所以真州东园的建设时间应为庆历年间。
【真州东园记碑】
南宋初年的宋金战争,不仅严重损毁了以东园为代表的真州市井,也极大破坏了以发运司为代表的漕运设施。开禧元年(1205)金兵来袭,沿运河房屋、物资悉成弃物,数十万贯钱镪散落在大路上,发运司官员在奔窜时居然掉进了水里。虽然后来采取了建造东西翼城的措施,将运河包入城中,但由于北方国土沦陷,漕运量大不如前,南宋绍兴后基本不设发运使,副使也时有时无,只设发运司判官,而运判往往兼任真州知州。
县志还收录了许及之(?-1209,字深甫,温州永嘉人。隆兴元年1163进士,绍熙间任发运司判官)《题漕司涉斋》诗:
涉世浑如涉大川,风波却遇愈拳拳。朱帘画舫非吾事,只合扁舟听雨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