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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有个问题咨询一下各位论坛师傅们 约定2020年2月还钱至今没有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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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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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2001
 楼主| 发表于 2022-10-6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2019年11月份借给我一个朋友9000块钱 约定2020年2月份还清(有欠条) 到时间和他要钱一直没有还我
找各种理由拖延最后被我找了无数次后2021年1月份还了我一笔钱 还欠7800元至今都没有 现在他自己开的店关门了
打电话给他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我现在想起诉他 请问我这个还在时效内嘛?如果可以起诉请问去哪里直接起诉?需要请律师嘛?
还有起诉需要什么材料呢?(现金给他的没有转账记录)



点评

只要给了一点,后面慢慢拖,,没办法。 之前我被 别人骗了 5000多,后来 和他要 他就给了2000,后面3000元 都拖了1年多了,也不给,每次都说 没  发表于 2022-10-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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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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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21873
发表于 2022-10-6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苏州 移动
要不到了。直接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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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Rank: 8Rank: 8

金钱
6441919
发表于 2022-10-7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记得录音或截屏,保留证据,没有转账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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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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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Rank: 8Rank: 8

金钱
6441919
发表于 2022-10-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录音或截屏时要把事情过程表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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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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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2001
 楼主| 发表于 2022-10-7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谢谢各位大佬 我明天去法院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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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Rank: 8Rank: 8

金钱
8423
发表于 2022-10-7 1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移动
起诉到执行,过程很漫长,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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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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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2672
发表于 2022-10-8 0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南京 电信
诉讼时效时间是三年。还是有效,抛开人情世故,可直接法院起诉,只是时间长,执行也需要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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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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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2001
 楼主| 发表于 2022-10-10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法院起诉需要找律师嘛?如果不需要可以自己申请起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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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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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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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0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天天爱挖 发表于 2022-10-10 10:29
法院起诉需要找律师嘛?如果不需要可以自己申请起诉嘛?

你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请律师,请律师需要花费,可以加微信聊1385272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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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Rank: 4

金钱
2832
发表于 2022-10-13 1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现在不是讲究用借条吗?好像不是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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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Rank: 6Rank: 6

金钱
3630
发表于 2023-9-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中国–江苏–扬州 电信
民法典的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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