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表示,目前,按照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规定,居家隔离期间单位应支付员工正常出勤工资,不得自行打折。 问
01 劳动者被确认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支付工资? 答
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而被采取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措施,导致其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 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劳动者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用人单位应按职工患病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问
02 受疫情影响,单位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的算正常出勤吗?工资报酬怎么支付? 答
因政府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导致企业停工停业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或远程办公。劳动者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劳动的,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问
03 疫情期间,劳动者无法去单位上班,单位也无居家工作安排的话,工资如何发? 答
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或者劳动者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在上述期间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并按相应假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出勤上班的期间超过劳动者各类假期累计天数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问
04 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缓发工资吗? 答
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期间,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内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微信群组等形式,将涉及停工停产、变更劳动报酬、调整工作方式和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等直接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等相关方案和意见,交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征求意见。经协商确定仅适用于疫情期间,并传达或告知劳动者的,可视为履行了民主协商和告知程序。
当然,以上讲的是上海人社局的观点,只能参考,江苏的是否按照该标准还有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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