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小庆幸,不惑之年,很多能够被选中人民陪审员,没过多久还能随机被选中进行陪审。 人生第一次进入法庭,和电视中看到景象大致相当,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法庭类似医院的手术室,一层好多个,每个法庭都是一个案子接一个案子的,尽然有序,又十分忙碌。唯一差别,可能只是没有那么多看客,整个法庭安静肃穆。 开始以为人民陪审员也如港剧中一样,一排人坐在下面旁听,没想到尽然是坐在法官的两侧,有点受宠若惊,面对着犯罪嫌疑人,听着检查管的称述,人也不自觉的正襟危坐,环境的确可以改变人的习惯,或者说那是敬畏吧。 案情很简单,两个快递小哥利用职务之便,拍照留取信息,在网上倒卖给他人获利。 小案件,对我而言,却是真的在普法,倒卖个人信息是犯法的,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可能不会当回事,以前刷抖音甚至有人把这个当成副业在做,而且潜意识中,这个能有多大点事情啊,至于被罚款和坐牢吗? 反思:个人倒卖信息是犯法的,那么一些机关是否也犯法呢?记得刚拿到房子那会,天天都能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网上的,实体店的,他们是如何得知我拿到新房的?很多登记表,不要说姓名和电话需要登记,跟人口普查一样,家庭信息一应俱全,不会泄露吗?大胆假设下,如果你没事做,对路边停车,你挨个打违停电话,是不是即获取了电话号码,也有车主的车牌车型信息。 公诉完毕,需要量刑的时候,法官给我们做了量刑的解释说明。一般罚金都会按非法所得的2-5倍进行处罚,处罚的标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实际状况和惯例进行,如果涉及到多人,这个案子的总金额需要到一定体量,如果每个人都按最低标准,可能会让整个案件的处罚金额不足。 今天这两个犯罪嫌疑人,有一个比较特殊。本来可以不用实刑,一般判几个月,缓刑几个月就好,但是他因刚刑满出狱一年多,必须进行实刑,无法对其缓刑。同时考虑他实际情况,父亲尿毒症,弟弟痴呆,刚谈了一个女朋友,法官在量刑的时候给予了最大的宽容,对其罚款也是按最低标准进行,虽然法大于情,还是最大限度的给予了人情味。 反思:平时我们会指责法官怎么判的不公,没用人情味等等,但是设身处地的想想,依法办事,他们的空间弹性有多少,兼顾到你的情感需求,那别人呢,你可以说1和2没什么差别,那么2和3呢,以此类推,99和100也没用差别,但是1和100就差别大了。 反思:这个小伙子是犯法了,但是是什么迫使他去想尽办法挣钱,父亲要看病,弟弟要养活,还有自己的爱情。我们谁又曾帮助过他,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挣钱的工作是很多,但是未必他能胜任。如果我是他,面对这一切,我可能已经崩溃了。 庭审后,我咨询另一名陪审员,两个嫌疑人不是仪征的,犯罪地点也不是仪征,为什么在这里进行审判?他说因为第一个报案的在仪征,所以当地受理。犯罪嫌疑人还要从当地过来进行审判,又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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