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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遗属补助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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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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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请问退休职工去世后,其遗属无工作、无收入,是否享有遗属补助费?如有:按什么标准发放?怎样领取?手续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部门办理)?急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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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配偶领取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需满足以下条件:1、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2003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离退休人员在2004年1月1日后死亡的,其配偶在其办理退休手续前已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确认为供养直系亲属,且在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004年1月1日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其配偶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目前我市供养一人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标准为260元/月。具体办理需提供下列材料:1、死亡证明;2、离退休人员所在的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出具的供养证明;3、供养对象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供养证明;4、供养对象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的户主主页及本人联的复印件各一份。5、供养对象(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仪征市职工因病及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表》6、供养对象近期一张一寸照片(申领定期救济费)。咨询电话:8344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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