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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仪征的交警请你们对外地车留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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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2008年9月5日下午18时,我是扬州人,开车到工农路金伯艺店路段停车,当时看到交警,也没有说什么,待我出来,交警说: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停车,并开出《处罚决定书》,指定到真州中队接收处罚。2008-9-11日下午,我从扬州开车到仪征找真州中队,找了很长时间才找到真州派出所,询问民警,经指点才找到真州中队,到那里接受罚款100元,记2分。作为一外地驾驶员对仪征的市中心路不熟,停车时,交警应作有情提醒,并在处罚书上除了注清地址,还必须留下联系电话,这样给外地驾驶员接受处罚时方便。难怪外地驾驶员到仪征来都说:我们最怕的是仪征的“交警”。那天我算遇上了。《处罚决定书》落款的交通警察是张元怀(可能我写错了,因为字写的有点草,要是错了,说一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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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blockquote]小心谨慎:
    你好!收到来信后我队及时了解了情况,9月5日18时你在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工农路上停车被我队民警刘长智拍下,因当时驾驶人不在现场于是民警开具了违停告知单贴在车上。告知单上注明了处理的地点真州中队、地址仪征市鼓楼东路170号。你于9月11日带着告知单到真州中队接受处罚时由中队内勤民警张元怀开具的处罚决定书。整个处理过程,我们交警没有错误的地方。具体你提出的告知单上留有联系电话,我们下一步将改进,尽可能给驾驶员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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