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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电动自行车是现在是我市群众普遍喜爱的出行交通工具,具有环保、节能、方便、快捷等特点。此外加上出行方便成本低,且不用缴交车船税等费用……这些优点,使得电动车成为我市普通市民喜爱的代步工具。但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也带来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多发,严重影响了道路秩序和交通安全,并引发了道路交通管理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为此,如何有效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要面临的一项新课题。这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决不能依赖于短期的突击治理一蹴而就,而是要实施长效管理。
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和“平安仪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综治办、公安局、发革委、经济贸易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决定,自2009年2月4日起,建立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销售信息登记报备制度管理工作,相关内容已通过公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对外发布。
下一步,交巡警部门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电动自行车应注意的交通规则和注意事项,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纪,消除安全隐患,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也要注意自身的学习短,了解电动自行车方面的法规、管理办法及处罚措施,熟悉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及交通规则。
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相对突出和日益多发的交通事故,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加大对路面行驶电动车的执法力度,要将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强路面管控,大力查处不遵守信号、骑车带人、违法载人载物和占用机动车道等明显交通违法行。
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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