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3093|回复: 1

关于继承房屋

[复制链接]

1

主题

0

回帖

5

积分

小学生

Rank: 1

金钱
5
发表于 2009-5-8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辽宁省沈阳市 联通
本人户口在天津属于城镇居民,父母在十二圩开发区农业户口,妈妈于98年去世,弟弟放弃继承遗产,同时爸爸想把他的一半房产赠与给我,在此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61

回帖

693

积分

认证部门

Rank: 8Rank: 8

金钱
724
发表于 2009-5-1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建设部令168号文《房屋登记办法》第87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你来信所说的情况,你父亲和你弟弟放弃你母亲的房屋继承权,你可以依法继承你母亲的房屋遗产,即房屋的一半。因你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父亲的房产不能赠与给你。我办针对你的情况向市房管部门进行了咨询,你可以和你父亲一同到十二圩办事处规划建设科办理房产共有权证(按份共有),解决这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点击参与投票

QQ|联系管理|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 ( 苏ICP备05004226号-2 )

GMT+8, 2024-9-22 04:03 , Processed in 0.036589 second(s), 1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苏公网安备 32108102010430号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