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原定于12月12日)暂缓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仪征市物价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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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仪征市物价局决定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仪征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2018年12月12日下午2.30,仪征市物价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15〕249号《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实行上游门站价格与下游民用气价格联动:门站价格上调0.2912元/立方米,按供销差率4.51%计算,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上调0.2912÷(1-4.51%)=0.30元/立方米,即由目前的2.3元/立方米上调为2.6元/立方米。原阶梯差价1:1.1:1.3保持不变,对二、三阶梯居民用户相应调整0.30元/立方米,分别为2.3×1.1+0.3=2.83元/立方米,2.3×1.3+0.3=3.29元/立方米。 方案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规〔2018〕6号《江苏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要求,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购气价格+配气价格,即2.04+1.1=3.14元/立方米。 三、听证人3人: 吴春元市物价局副局长 俞 甦 市物价局科长 高 平 市物价局科长 四、听证会参加人共18人 1、消费者参加人8人: 邵志苗 鼓楼社区 宋盛云 鼓楼社区 胡荣军 大市社区 贾顺风 大市社区 夏常荣 沙河新苑 顾建胜 沙河新苑 张贵宝 仪化退管中心 常儒 仪化退管中心 2、经营者参加人6人: 张 扬 仪征泰达燃气公司 罗志华 仪征泰达燃气公司 吴振泰 仪征昆仑燃气公司 刘星 仪征昆仑燃气公司 李有明 扬州建胜公用事业公司 林丽 扬州建胜公用事业公司 4、政府部门4人: 张明胜 市法制办 潘明凤 市总工会 夏开云 市民政局 郭 政 市城建局
仪征市物价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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