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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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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仪征市
   体检肝功能2对半1,5阳性,后来做了HBV-DNA正常,请问可以从事药品零售行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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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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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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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电信
xiechao网友:你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说明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具体诊断还要看肝功能情况,但目前不宜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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