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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 问城管局,占道经营费的收取标准?是否可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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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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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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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7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有个亲戚下岗了,开了个书报亭。城管上门收占道经营费,一年要近两千元。请问占道经营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省物价局有文件吗?是否可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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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Rank: 3Rank: 3

金钱
833
发表于 2009-10-10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尊敬的“想无求”网友:
您好!现将你咨询报刊亭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答复如下:
1、关于报刊亭收费标准问题。根据扬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城市道路临时占道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扬价费[2007]255号)精神,经仪征市物价局核定,目前我市道路临时占道费收费标准为1元/日·平方米,对超过一个月的可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0%。报刊亭占地约5平方米,属长期占道构筑物,参照该项标准收费。
2、关于减免相关费用的问题。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扬价费[2002]206号文件)的规定,城市居民低保对象、下岗职工再就业人员,凭本人持有的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劳动部门颁发的《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到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后予以部分减免。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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