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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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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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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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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之前引产过一次,再次生育还能享受晚育假吗?顺产和剖腹产假期一样吗?怎么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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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Rank: 6Rank: 6

金钱
1934
发表于 2010-3-2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江苏省扬州市 电信
根据文件规定:“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若休息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再次生育享受产假的时间可与单位协商确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包含剖腹产),增加产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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